不知道會不會很長,
耐心。
改變不了,就選擇接受。
是我以前曾說過的一句話。
其實也還要加上,改變了,就必須承擔。
從小被灌輸的觀念,是守信很重要。
以不影響其他人為首。
所以對擅自更改時間,約定,臨時說不能去。
諸如此類的事情很感冒。
別跟我說打工那類的事情,現在說的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
可是,因為遇到太多太多太多太多的這樣的事情。
都已經快要麻木了。
今天要做什麼。卻是昨天入夜才打電話告知失約。
明天已經準備好行囊。卻是凌晨傳簡訊說沒辦法去。
這麼輕鬆的連一句對不起都不用說。
就把所有的不安及憤怒通通丟給那個唯一想要準時的人。
這陣子有一次真的讓我氣到哭。
氣到在老媽面前,泣不成聲。
約十二點見面。
十點打來說,喔。我們沒有要去啦!我們是想說。。。。。
呵呵。
你們你們?
那時候真的很想撕掉兩千多塊的廢紙。
人無信,就是畜牲。
還是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有人能把這種事情當作笑笑就算。
是我太過於去要求嗎?
這一次難道又是我找不到中間點嗎?
生氣無奈,別人只會把你當個易怒的傢伙。
說你脾氣不好等等諸如此類的廢話。
難道要真的什麼事情都得過且過才算是個人嗎?
把事情事先約定好,然後準時赴約。
不管自己有什麼困難,我總是以朋友為先。
要回鄉下也是,如果有人約,我馬上就不回去。
老媽也是被我弄得都不能回鄉下。
這樣子做,難道又是我不知變通。
偏激了嗎?
太過縱容你們的失約,才是最大的錯誤。
但是,因為友情特別深刻,我絕不會因為這種事情。
賭氣。
那天的嚴重的毀約,後來的出遊我也是一句也沒提。
因為我以為你們會覺得不好意思。
因為我覺得我們很要好,這種事情不用講。
但是,我卻覺得自己像個智障。
拼命忍住自己的脾氣,卻沒有人發現。
沒有人問,沒有人道歉。
沒有哭,不代表不會痛。
沒有提,不代表沒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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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17 Mon 2007 21:18
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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