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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盡了一百個挽留的理由,
才發現,
你一個藉口 ,
就讓我鬆手。
要去遺忘一件事情,真的很不好受,不好受到甚至會再去記起痛苦的一切。
但是撐過之後,那種感覺就沒有了。
不管是喜歡,忌妒,憎恨,難過。
因為很依賴人,所以帶給別人太多無法計算的麻煩。
他們很痛苦,我也很難受。
所以我不想要一直一直重蹈覆轍。
只能在一開始就做得很絕。
就算我很想對那個人好,將她視為自己的好朋友。
可是不行。
其實是可忍受的,那些缺點。
遲到、失約、諷刺、低視、試探。
可是卻不斷讓自己去拒絕,去反感。
很沒有意義,很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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