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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成功在大鯨魚手下成功退貨了。

 

3/13收到在M台訂購的任天堂NS遊戲機,沒想到竟成為半個月以來的噩夢。

 

當天晚上收到商品時,外盒已有一處凹陷,上面貼著該平台貼紙,表示送貨前就已有盒裝破損,但該平台竟還委託黑貓運送,讓我拿到NS時並沒有太大喜悅。

 

買NS前已上網查詢過,機體容易有手把感應不良、公差、以及主機彎曲等瑕疵。

 

因為長期會在M台購買東西,甚至買過冰箱等大型用品,信任平台的機制下,小心翼翼的將NS拿出使用,插上手把的主機可以使用,但右手把有搖晃情形,不影響操作,便沒想著退貨這件事。

 

但在睡覺前,想說將手把取下,試著與機體分離使用,沒想到果然讓我這個倒楣鬼遇到,左手把感應完全消失。

 

完 全 無 法 感 應。

 

我才選擇退貨,雖然我知道如何自己維修,但接二連三的狀況讓我非常灰心。

 

退貨時,因為我沒有表示商品瑕疵,因為就消費者觀念無條件在七天內退貨是正常手續。

退貨很迅速,但完全沒有如網站說的,會簡訊通知取貨,無消無息的取走寄放在管理室的商品。

向官方詢問何時會退款,客服還要求我提供收貨編號等物流資訊,非常無言,購物平台若連退貨都無法整合,讓廠商逕自取貨,最後反告消費者並無退貨呢?

 

的確,M台曾經發生此事。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381609414.A.01B.html

 

之後更是無消無息的經過一個禮拜。幸好我留著退貨單據,在訂單查詢回覆。

 

結果更糟的事情就發生了。

 

3/21客服回答如下:已為您確認,廠商回覆,回收檢測結果如下,巳拆封,手把刮傷(二個),主機有油漬,指紋,手把座有刮傷,充電座有刮傷,處理方式廠商提供3個方案,請您協助確認後再次留言告知,謝謝。

1.送原廠鑑定金額但須多日才知道

2.廠商以福利機來銷售 報賠金額 2000元

3.取消退貨

 

M台客服給我的感覺,總是有讓消費者息事寧人的態度。

因為剛開始我沒有提到左手把故障,我便在訂單中回覆左手把有故障,並致電給消保官,也告知對方我已申訴。上網申訴的日期是3/21,完全沒有收到毛個資訊,但平台有收到去文的樣子。

 

女生客服五分鐘打來,詢問我是否有摔過手把等人為因素,想要套話的方式也太低階。我表示沒有,但我不說左手把實際故障情形,因為這個故障維修網路都有,一個普通成年人都可以自行維修。

 

何況一間要你賠錢了事的廠商及平台。

 

女生客服表示了解,態度非常好。為何我會這麼說呢。

因為男生客服態度非常強硬。

隔天3/22吳姓男客服就打來,過程中不停表示刮痕為人為,我必須賠付整新費,消費者有責任回復商品為全新,並說工程師表示左手把測試都沒有問題,我只好再出一招,我有錄影,吳客服便要求我把影片傳給他們。

 

我又不是傻,你一個具有檢測工程師的廠商,檢測不出問題?擺明就是要我吃下兩千塊,對於這位不具名的吳先生客服,我也感到非常憤怒,甚至超過對於該廠商的感受,因為購物平台完全不相信客戶並非惡意退貨,在言語中不停明示暗示要我吞下來,過程中他們客服有錄音,態度相當強硬,對話中也幾次打斷我的話,當下因為我正在睡覺XD,所以腦子不清晰,結束電話後,也並沒有想要寄影片給對方。

 

只好跟朋友抱抱怨,朋友一整個比我還怒,先是3/23致電台灣代理商展碁,後再撥給平台客訴吳先生。

 

這邊要大大給展碁代理商一個熱烈的掌聲,工程師態度不僅和善良好,且對於這次購物過程表示幾點看法。

  1. 他們此次並無收到M台的報修單或檢修單。
  2. 測試主機有無問題,只能依開機時插上手把的步驟進行,故絕對百分之一百的會產生兩物相摩的刮痕
  3. 一邊手把的刮痕整新是五百。
  4. 如有問題,可再協助我們。

所以我這邊主張的是,七天內可無條件退貨,因為測試後我感到左手把有故障右手把有公差,欲以退貨,產生的刮痕並非我故意造成。

 

先轉回我3/21致電給消保官,我撥打的是02至於轉到哪我不曉得,北部消保官採中立態度,請我網上申訴,並表示故障檢測可送第三方處理。

消保官表示:七天鑑賞期並非試用期。

我很想回消保官,你知道消保法裡面並沒有鑑賞期三個字嗎?

 

我會說打給北部消保官是因為我的朋友也幫我致電到台中豐原的消保官,這個消保官完全處於跳針的狀態,完全不肯回答問題,直接說你就上網申訴,我朋友的問題是:廠商要求商品完全全新的狀態是合理的嗎?如果不插上手把我如何能知道主機狀況?消保官便回說:你先不要管合不合理,申訴就對了。

 

消保官你真的很好當,跟消保志工沒兩樣啊。如果今天是我理虧,我就不會上網申訴,難道我知道我殺人犯法,我還惡人先告狀嗎?

 

M台吳先生在被我朋友客訴下,3/23又撥電話給我,一開始態度好到一個極致,說要送回原廠檢測,我也感受到他的誠意,並將收貨的過程及發現瑕疵的狀況告知(左手把是在離開主機才感應不能及右手把的公差搖晃),但最後吳先生還是露出本性,不停地說刮痕就是人為產生,並說我這個情況消費者並不具有無條件退貨的資格,無條件退貨的意思是要回復全新品,而產生刮痕就是沒有全新,我便回答但是我不用怎麼知道是好的,並提出展碁的說法,吳先生又一跳針,重複講一樣的事情,而且口氣越來越強硬,說差嘛倒也不差,但完全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場說話,我又說可是消保官說廠商要負責正常使用下產生的瑕疵,吳先生竟說你要不要再跟消保官問問看?當下我終於生氣了,我從來不在電話裡跟人吵架的,我只好說:我懶得跟你說了,就這樣。

 

又到了百廢待興的週一,無消無息,週二,無消無息,週三。

 

3/21申訴的案件終於在頭七的時候回來看我了,3/28吳先生又打電話來,我沒接到,留語音叫我回電,回電機制也是個腦殘設定。

打去0800777979兩次,接電話的人員都不能處理,表示會再回撥。

 

回撥來的也是男性客服,態度也奇差,這個態度就真的奇差了,不過我沒聽到他姓什麼,他一開始還說,你訂購的NS是3/13號已經不能辦理退貨,我整個無法生氣耶,因為我真心覺得他智商還在睡,我就說我已經辦理退貨你要不要....也不等我說完話,立馬改口說,喔你的退貨目前的回覆是,因為連假要等到清明節之後才能跟你回復檢修狀況等等等。

 

現在平台及廠商怪給展碁跟祖先?完整的一個禮拜,你還送不到展碁?非要拖到我去掃你的墓的時候才要給我答案?

 

反正現在也只能等,看他們是不是要拖過15天的退款期。

 

3/29下午吳先生又撥電話過來,說了一堆廢話就是

  1. 左手把的確有問題。
  2. 撤掉申訴。
  3. 退款。

ok!Fine~

 

最後我不曉得到底是因為申訴的關係,順利的退款,還是因為展碁真的檢測出故障而退款。(左手把是真的感應故障!)

 

總之我絕對不會再去MOMO上買東西,那間供應NS的廠商我也絕對會避開。

消保法

  •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的消費者,對所收受的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的情形,原則上他的契約解除權歸於消滅。但是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如果是因為檢查商品的必要或是因為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而造成的話,他的解除權不因此而消滅。
  • 契約經解除後,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NS遊戲機並不在例外情事)
  •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於網路買賣下列商品,得不適用消保法 7 天 猶豫期之規定,所以如果店家有針對下列商品預先告知消費者不提供 7 天猶豫期時,消費者就不得向店家主張 7 天猶豫期退貨。

1.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因此類出版品具有時效性。.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如:機票等。

8. 依消保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經主管機關已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商品或服務。如:藝文展演票券、旅遊住宿票券餐飲票券等。

民法

  • 第354條之規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即廠商負有所銷售商品之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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