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比較好嗎?

因為失憶,又回到從前,

不斷等著那個不會再回來的愛情,

一天,兩天,三天,半年,一年,

所有的記憶都忘了。

只記得,那個允諾要私奔的男孩,

直到女孩變成了女人,男孩也變成男人。

有人得了失憶,卻每天都到車站去等那個刻骨銘心的初戀,

卻有人,躲避著回憶,拼了命要忘記。

哪個比較好,

應該要珍惜每一段過去,

連痛的,苦的,都當作是一個珍貴的寶箱。

還是,

要把痛的苦的通通忘記,

就以為這樣才是最好,不是自欺欺人?

人最可悲的就是,

自己欺騙自己。

雖然,還沒有學會把痛苦當作成長,

開心當作幸福,

但是,

做自己,還是對我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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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土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