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開心,

祇是顯得更虛偽而已。

刻意的描述自己的快樂,其實根本不懂快樂。

我自己是這麼的認為,因為我好容易遺忘快樂,的感覺。

因為真正快樂,所以記不起來,只是回想情況,有種好甜的滋味。

這也許就是所謂的快樂。

但是,悲傷的味道,總是特別突顯。

不酸不苦,而且好聞。也許我就是個喜歡將自己浸在這種氛圍裡。

可是,不喜歡別人也是。

看見朋友快樂,就是一種幸福。

怎麼可以把我的幸福剝奪?

朋友,別問我為什麼悲傷。

只要告訴我,妳快不快樂?

這就是幸福,告知的義務,與被告知的權利。

這就是幸福,

妳快樂,

於是我快樂。

Why?

No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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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土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